博导诱奸女生,有无“下回分解”

2014年10月16日15:38  新闻专栏  作者:新京报媒目  

  文/新浪专栏 观察家 新京报媒目

  沸沸扬扬了近四个月的“博导诱奸门”,终于落下了一声“响儿”。

  10月13日,《东方卫视》在节目中再度抛出新证据,直指厦门大学博导吴春明“在办公室拿出避孕套”、“给学生发暧昧信息”后,厦门大学官方微博于10月14日21:30发布了《关于对吴春明处理情况的通报》。

  通报称,现查明,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,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。经研究,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、撤销教师资格处分。

  对于处理结果,举报者“汀洋”回应媒体说,不满意。厦门大学应该开除吴春明,“处理结果太温柔”。在媒体和网友的质疑声中,厦门大学再次陷入舆论漩涡。

  一波三折的“博导诱奸门”

  几个月来,民意关切不断,当事人爆料不断,而高校及主管部门行动迟缓……

  华声在线对事件做了简单梳理。

  2014年6月,网友“汀洋”首次未点名揭露厦大博导性骚扰女学生事件;之后,另一女学生“青春大篷车”发微博声援,披露了一些细节。

  7月12日,厦门大学作出回应,中止涉事教授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,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,同时陷入为时不短的调查取证阶段。

  之后,厦门大学122名历史系学生向调查组公开支持吴春明的联名信, 76名厦大学生和校友为校长寄去防范校园性侵联名信,让事件一时间扑朔迷离。

  10月13日,《东方卫视》在节目中披露第三个受害者“路法西”,并出示与吴春明的聊天记录等证据,指认吴春明“性骚扰”。

  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被曝出,事件变得明朗起来。光明网指出,QQ聊天记录被曝光,吴春明骚扰、性侵女学生的事实已经是证据确凿、板上钉钉的了。在通话记录中,吴春明多次使用诸如“现在吻你你不要打我”、“抱一抱是疼疼你呀”、“你越来越甜”、“我不再骚扰你了”等带有明显挑逗、暗示色彩的词语,这不是性骚扰又是什么?

  教育部“红七条”与博导诱奸

  “性骚扰”、“诱奸”,让人不得不与教育部刚刚发布的规定,禁止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联系起来。

  10月9日,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。明确要求“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,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‘红七条’及问责机制,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”

  @汀洋对此进行比对,从“红七条”的规定来看,吴春明至少触犯了四条禁令。“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”,“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”, 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”,“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”。

  针对厦门大学的处理结果,她担心,不仅保留了吴春明的公职,还保留了他的教授职称级别,他现在仍可享受厅级待遇,说得通俗点就是吴春明在放5年的带薪长假,5年后厦大可再聘用他任博导。

  不仅要对涉事教师处理,光明网说,针对教育部的《意见》,对于吴春明骚扰、性侵女学生一事,厦门大学负有连带责任,校长则是第一责任人。

  诱奸女生仅“一撤了之”?

  通报言辞激烈,处理却稍显温和。网友@闲散一石反问,厦门大学处理“失德”教授有何难言之隐?一个严重违反师德的人,一个被公众指责的人,居然只是开除党籍、撤销教师资格。

  新京报在评论文章里建议,个案推动式处理未必能复制,在性骚扰问题上也一样。对厦大方面来说,重要的不仅是给学生和公众一个结论,更是必要的机制性反思;而教育部门在立规约禁止性骚扰外,也要多在如何防治上着力。

  网友@宋朝押司提出疑问 ,这样一个刺激公众底线的事件,仅有厦门大学几句声明。不见福建警方,也不见教育部门介入调查。

  在东方卫视节目现场,针对观众对“青春大篷车”与吴春明开房仅仅是“权色交易”的质疑,代理律师李莹表示,“老师利用学生在升学、深造和圈子里发展的需求进行威胁、利诱,这背后的实质就是权力控制关系,女方无法反抗。”

  谈及在媒体公布的第三位当事者提供的证据,李莹说:“如果要说性骚扰,这些证据在法律上是很有力的。”不过,是否有对簿公堂的那一天,李莹表示,目前“青春大篷车”没有考虑。“但从公民权利来讲,起诉是没有问题的。”

  新京报新媒体编辑 赵晶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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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关键词: 厦大博导 诱奸女生 性骚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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